張姓男子找蘇姓友人當小王誘拐妻子開房間,接著安排黃姓、陳姓男子闖入拍裸照,妻子則報警反控蘇下藥性侵。地檢署調閱監視器,發現張妻主動對蘇又吻又抱,不像意識不清,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四人,性侵部分不起訴。
四人承認偷拍,供稱當初就是打算拍下張妻跟其他男人開房間、衣衫不整的【徵信社】畫面,但沒有性侵。張則稱,懷疑妻子跟其他男子有不正常往來,為了測試妻子忠誠度,才找蘇設局。
檢方起訴,張男與妻子分居,便將妻子的LINE帳號給蘇男,讓蘇去誘拐妻子。蘇不斷對張妻噓寒問暖,雙方交談一個禮拜,張妻卸下心防,以「陪我去看房子」為由,約蘇外出。蘇則趕緊轉告張,並計畫設局。
雙方約會當天下午,張先在某餐廳樓上訂房間,並和蘇、黃到房間「場勘」、規畫動線,蘇接著就和張妻約會,黃則約陳當晚前往偷拍。蘇和張妻當晚用餐後就上樓「開房間」,黃、陳等兩人進房間約半小時,就衝進去拍照、錄影,拍到男下女上的裸露畫面,還稱「我們是徵信社的」,得手後就離開房間。
張妻以為偷情的事被丈夫發現,退房後就報警告蘇等人性侵、偷拍,並稱她從進房間後就沒印象,懷疑遭性侵。檢方調閱徵信社監視器,發現張妻行走自如,甚至主動摟住蘇接吻,黃等人闖入房間錄下的畫面,也看不出張妻意識不清的狀況,不採信張妻的說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