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離婚後的第六天,男子在與外遇對象登記結婚,直到前妻聽朋友說才知道自己的「前夫」與另一名女子結婚。前妻為了捍衛自己的權益,向法院提告,確認她與前夫的婚姻關係仍然存在。法官傳喚男子父母做證,兩老都表示不知道兒子與媳婦離婚,也未同意蓋章,法官認為離婚證人都未親見親聞夫妻兩人有離婚真意,因此判兩人婚姻關係存在,元配勝訴。
獲知此官司的第二任妻子,發現嫁的是已婚的男人,自己意外成了小三,尋人免費諮詢也氣的向法院控告負心漢重婚罪。檢察官表示雖然元配與男子的婚姻關係被判定存在,但與第二任妻子的婚姻關係法院並未撤銷或判無效,所以男子與第二任妻子的婚姻也屬有效,等於現在男子是同時有兩段合法婚姻。
來源:聯合新聞網 2015-07-08 miam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