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告錢先生帶了女兒去法庭,被告吳先生看到之後非常欣賞原告的女兒,並在法庭上表示,除了3年前哥哥與錢先生的金錢借貸糾紛的債務會償還外,還會支付一筆10萬人民幣當聘金,希望與錢先生作親家。原來小吳有個兒子年紀也不小,但就是找不到對象,如今看到原告女兒非常滿意,希望除了哥哥的借貸糾紛能解決外還能與原告成親家。錢先生也為女兒的終生大事操心,看了小吳拿出兒子的照片後,也覺得欣賞,認為可以讓兩個年輕人相處看看,說不定真可以和吳先生成為親家。
最後法官根據雙方意願,開庭改為調解,雙方最終達成債務合解協議,而錢先生自願放棄小吳哥哥借款的利息,其他由小吳分月還清哥哥的借款債務。
來源:GPS定位器中央社 2015-07-15 miam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