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老先生與廖姓元配結婚後就旅居美國,後來妻子為了照顧孫子,與女兒同住洛杉磯。直到廖婦返台換領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,才發現配偶欄竟是空白,她委託徵信社查證,才發現自己「被離婚」。
廖婦說,丈夫向舊金山郡高等法院提離婚訴訟時,謊報她住在舊金山,害得她沒收到開庭通知,還被法院以未到庭抗辯為由判准離婚。她說,根本不知道丈夫和郭婦的關係。
郭婦則表示,她和鄭結婚來也在台灣登記結婚,但丈夫中風時,丈夫和前妻所生的女兒禁止她探視,她只好分居。去年她從親友輾轉得知元配請求確認她和丈夫間的婚姻無效,私家偵探才知道丈夫和前妻的婚姻關係已被地院判定存在。
鄭老先生抱怨病危後,新妻就離開台灣,還將他在美國的存款提領一空,接著人間蒸發,惡意遺棄他。鄭還替元配「申冤」,指當年簽收起訴狀的簽名筆跡和元配不一樣,不是元配收領的。法院審理認為,鄭老先生先向加州法院訴請離婚,在法院判定離婚確定後又再與郭婦結婚,但離婚案不被我國承認,老先生的狀況是屬重婚。
來源:聯合新聞網 2015-06-11 miami發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