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侵害配偶權蒐證不當小心犯法!

 
不知道您是否注意到,較早之前常聽見的通姦罪在2020年時大法官宣佈通姦罪違憲,也一併將其除罪化,因此目前刑法中已經沒有相關法律來治外遇的人了,不過正受配偶外遇而苦的您,也不用擔心沒有法律保障您的權益,民法的「侵害配偶權」一樣認可夫妻之間一對一的忠誠關係。
 
 

|侵害配偶權解釋

什麼是侵害配偶權?當兩人進入婚姻關係,則有需要對彼此盡到配偶之間的義務,包括對彼此忠誠、互相扶持等,並一起維持婚姻的美滿,否則結婚就沒有意義。當某一方侵害配偶權,其實白話來說就是外遇,跟伴侶以外的人有超出界限的親密接觸就是侵害配偶權的行為。
 
 侵害配偶權主要以「精神賠償」為主,精神傷害難以量化

|侵害配偶權怎麼求償


基本上侵害配偶權賠償主要還是以「精神賠償」為主,也因為精神傷害程度無法被量化,侵害配偶權賠償跟判決法官的自由心證很有關係。不過精神確實受到傷害,因此絕對不能讓對方好過,一定要跟對方拿到最多的賠償金是普遍配偶權受到侵害人的想法。
 
如果想要成功跟對方求償侵害配偶權精神撫慰金,那麼證據的提出絕對是不可以隨便的。接下來,我們就來帶您一起了解侵害配偶權要如何蒐證。
 
 

|侵害配偶權蒐證要點


由於法官不是當事人,無法認定誰在說謊、誰又是無辜的,因此在法庭上說話最有力的非屬證據了,蒐證絕對是您官司是否能打贏的關鍵因素。
 
侵害配偶權蒐證應小心不要觸犯到刑法

 
  1. 影像、錄音

如果可以抓到您的配偶與第三者逾越界線之證據,如大街上摟抱親吻、發生性行為,這些證據就可以用在侵害配偶權訴訟庭上,並且因為夠直接,所會比較容易使人信服,不過難也難在通常要取得這種直接證據取相當不容易,方法也很重要。
 
  1. 對話紀錄、曖昧訊息

這類的證據比較屬於間接類型,不過由於侵害配偶權本來就較難取得完整證據,法官也不會要求一定要提供多直接、完美的證據,雖然不夠直接,不過還是可以拿來當作證據使用。
 
  1. 刷卡紀錄

汽車旅館交易紀錄、發票記錄等,也不屬於直接證據,不過仍然也有機會讓法官信服。
 
侵害配偶權蒐證除了確保證據的取得途徑要正當,還要注意即使拿到法庭上使用,要不要採用這些證據仍然是由法官的自由心證決定,不是只要提得出證據,就可以被接納。
 

|受對方侵害配偶權所苦,該如何求助?


看到這邊,相信您應該看出來侵害配偶權求償很有難度,尤其蒐證更是大大影響到獲得賠償的可能性。另外,蒐證過程還不能夠觸犯妨害秘密罪,若是透過偷看手機、偷截圖等行為來獲得證據,都可以算是侵害到對方隱私的部分,法官如果認定蒐證涉及侵害隱私權,您可能還會讓自己因觸犯刑法而受罰。

受侵害配偶全所苦的您,應該尋找專業人士協助官司進行
 
那麼該如何確定自己贏得官司?建議您尋找專業的法律服務,好處是擁有法律知識的人會懂得如何做才是合法,如果害怕蒐證不當,專業人士也都能夠幫您評估該證據的正當性,以及在法庭上是否可以用或有沒有力。
 
侵害配偶權已是相當耗心神的事,如果蒐證、法律流程您還要一個人獨挑起這些重擔,很容易因情緒影響或過度勞累而做出對自己官司不利的行為。
 
 

|中華民國徵信品質保障關懷交流協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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