訴訟證據蒐集、私家偵探

高雄外遇離婚風險增加,如何處理關係危機?

2023-05-05


外遇事件是現代夫妻關係中經常遭遇的問題,除了會對夫妻之間的信任、尊重和感情造成影響,也會對當事人的權益造成損害,如果不妥善處理,不僅會使婚姻破裂,更有可能從此之後糾紛不斷。如何處理外遇事件是現代人備而不用的必修作業,高雄外遇離婚專業團隊告訴您,面對外遇事件該如何應對。


意外發現配偶外遇,該如何是好?
外遇是婚姻中的最大危機,如果沒有妥善處理的話,甚至會演變成日後紛爭的開端,面對外遇,高雄外遇離婚建議大家採取以下行動。



保持冷靜:
當發現配偶有外遇時,最重要的是保持冷靜。情緒失控往往會對解決問題帶來負面的影響,因此當世人需盡可能冷靜地思考,控制自己的情緒,並且不要做出過激的行為。

找到證據:
掌握證據是外遇事件中最重要的應對步驟,若沒有關鍵實證,配偶可以會抵死否認並同時消滅證據,此外如果日後想要進行外遇訴訟,證據也是訴訟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。

聯繫專業人士:
在衡量自身能力之外,如果覺得自己獨自無法解決問題,或者需要更專業的建議,建議向婚姻諮詢師、離婚律師等專家進行諮詢。以獲得客觀的觀點和建議,幫助自己處理問題。

與配偶溝通:
掌握相關證據後,即可與配偶攤牌溝通,根據配偶的解釋,當事人可以選擇原諒對方並重新修復感情,若選擇離婚則需要和對方討論關於婚後財產財務、子女等婚姻項目的處理方式,最壞的情況則是對方不接受離婚,則須透過外遇官司向法官提出離婚要求。


外遇求償怎麼做?善用「侵害配偶權」
外遇是婚姻當中最沈重的背叛,在得知自己遭到伴侶背叛的當下,往往讓人難以保持冷靜,有些人會想直接和對方攤牌對峙,有些人則會直衝小三家,上演一齣灑狗血的互搧巴掌大戲,高雄外遇離婚專業團隊提醒大家,這些行為只會讓自己在外遇官司中落人把柄,想要在外遇案件當中討回公道,就必須遵循法律規定,以「侵害配偶權」為由,向外遇雙方提出訴訟。

配偶權是民法對夫妻婚姻權益的保障,同時也是一種身份權,在完成結婚手續的同時即刻生效,互為配偶的夫妻在民法上享有住所決定、姓氏決定、法律事務代理、財產共有等權益,此外也必須履行婚姻忠實、家庭忠誠等義務,因此當配偶在婚姻期間出現外遇事實時,便可以民法第195條為根據,要仇外遇配偶與第三者付出金錢賠償,並且公開承認外遇事實且道歉。

民法195條
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、健康、名譽、自由、信用、隱私、貞操,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,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,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。 其名譽被侵害者,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。 前項請求權,不得讓與或繼承。 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,或已起訴者,不在此限。


外遇蒐證須當心,違法蒐證將得不償失
外遇事件的最佳處理方法無非是尋求法律途徑,向外遇配偶及第三者討回公道,然而眾所皆知的是「證據是法庭上的唯一語言」,因此想在外遇官司中獲得勝訴,無疑需要充分的證據落實對方的外遇事實,高雄外遇離婚專業團隊提醒大家,蒐證固然重要,但千萬別為了蒐證而不擇手段,因為違法蒐證只會讓自己的處境雪上加霜。

1. 證據無效:
為了避免當事人為了蒐證損害他人權益,我國以刑事訴訟法明文要求舉證的「證據能力」,舉證物件必須通過「證據能力」的審視後,才得以進一步檢視其證明能力,而藉由違法蒐證所搜集而得的物件將失去證據能力,也就是說,無論該物件是用違法手段取得的,無論再怎麼一針見血都無法作為證據使用。

2. 竊聽竊視罪:
不少人會在外遇蒐證過程中使用竊聽器、定位器、側錄器等監視器材,但卻鮮少有人花費心思了解這些監視器材的使用規範,以至於違反竊聽竊近罪而不自知。

高雄外遇離婚專業團隊提醒大家,離婚事件是婚姻當中最大的危機,不論是要重修舊好還是分道揚鑣,都需要妥善處理,避免日後糾紛不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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